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犬種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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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養寵物的罰則與後果

棄養不是選項——了解法律後果與正確處理方式

棄養寵物是違法的

在台灣,棄養寵物是違法行為,依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5條,飼主不得棄養寵物。違者依同法第29條,處NT$30,000-150,000罰鍰

更重要的是,棄養不僅是行政罰,若因棄養導致動物死亡或受傷,可能涉及刑事責任,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棄養的定義

動保法所稱「棄養」包括:

罰鍰與刑責

棄養的社會成本

一隻被棄養的狗,每年約耗費社會資源NT$20,000-50,000(收容、醫療、安樂死或長期安置費用)。全台公立收容所每年收容超過5萬隻犬貓,其中許多被安樂死。更不用說流浪犬造成的交通意外、環境衛生與動保資源負擔。

正確處理方式——如果真的無法繼續飼養

如果因搬家、過敏、經濟問題、出國等不得已原因無法繼續飼養,請依以下方式處理:

  1. 優先自行尋找認養人:透過FB社團(如「米克斯樂園」、「狗狗送養平台」)、PTT Pet_Get板、Line群組等管道貼文
  2. 聯絡原繁殖者或寵物店:部分負責任的繁殖者願意回收自己售出的狗
  3. 送至公立收容所:這是最後手段,請確認願意接收。公立收容所會進行評估,健康且親人的狗有機會被認養
  4. 聯絡民間動保團體:部分狗園可協助安置(但資源有限,需排隊等待)
  5. 辦理寵物登記異動:如果成功轉讓,須辦理晶片登記轉移

💡 飼養前請三思:狗狗壽命約10-15年,每月花費約NT$2,000-4,000,需要每日散步與陪伴。請確認您能承諾照顧牠一輩子,再決定帶牠回家。

棄養常見藉口 vs 真正解法

常見藉口真正解法
「狗狗一直叫」訓練師諮詢、環境豐富化、分離焦慮處理
「搬家房東不給養」找寵物友善租屋(搜尋「可養寵物 租屋」)
「小孩過敏」過敏原檢測、除毛家電、限制狗進臥室
「沒時間照顧」寵物保姆、狗狗日托、調整生活作息
「家人反對」帶狗前應取得全家人同意

送養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