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台牽繩法規:各縣市規定與罰款總整理
「我的狗很乖不用牽繩」——這是在台灣最常見卻也最危險的錯誤觀念。2020 年修訂的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20 條明確規定,飼主攜帶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以牽繩或其他適當方式管控。本文整理全台各縣市的最新規定。
中央法規(動保法第 20 條)
基本要求:
- 出入公共場所須以 ≤1.5 公尺牽繩牽引
- 具攻擊性之犬隻(依農委會公告危險犬隻)須加戴口罩或完全隔離
- 違反者可處 NT$3,000-15,000 罰鍰
各縣市牽繩規定
台北市
- 全市公園綠地須全程牽繩(除非於「狗活動區」內)
- 狗活動區採雙閘門設計,需完成疫苗與登記方可進入
- 違規飼主 NT$2,000-10,000
新北市
- 15 處寵物公園外,其餘公共場所一律須牽繩
- 電梯與公寓公共區域亦屬公共場所範疇
- 違規 NT$3,000-15,000
台中市
- 公園內犬隻散步時間限制為上午 5-7 點、下午 6-10 點
- 違規 NT$2,000-10,000
高雄市
- 2019 年起加強取締,熱門景點(如駁二特區、西子灣)嚴格稽查
- 違規 NT$3,000-15,000
危險犬隻認定標準
農委會公告之危險犬隻(出入公共場所須戴口罩):
- 比特犬(Pit Bull Terrier)及其混種
- 日本土佐犬(Tosa Inu)
- 阿根廷杜告犬(Dogo Argentino)
- 巴西菲勒犬(Fila Brasileiro)
上述犬隻在台灣的飼養、繁殖、進出口均受嚴格管制,飼主須完成特殊登記與責任保險。
💡 小提醒:即使不是法定危險犬種,若犬隻曾有攻擊紀錄,飼主仍可能依《民法》第 190 條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罰款金額整理
- 未牽繩出入公共場所:NT$3,000-15,000
- 危險犬隻未戴口罩:NT$3,000-15,000
- 犬隻攻擊他人致傷:NT$15,000-75,000 + 刑事責任(過失傷害)
- 遺棄犬隻:NT$15,000-75,000
品種特性與法規注意
- 哈士奇——外表似狼,常被誤認為危險犬種。台灣各縣市對中大型犬牽繩強度有要求,建議使用防爆衝胸背帶
- 吉娃娃——體型小易被忽略,但同樣受牽繩法規規範。迷你犬種建議使用 H 型胸背帶避免氣管壓迫